打击“AI换脸”欺诈!公安机关通报最新进展:破案79起
8月10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
8月10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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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AI换脸”导致群众被欺诈的问题,公安机关发起专项会战,截至目前,已侦破相关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
公安机关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难点、盲点,出重拳、下狠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快递信息泄露引发电信诈骗的问题,公安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治理专项行动,共侦破窃取、贩卖快递信息案件2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4名,其中快递公司内部人员240名。
针对装修、贷款等骚扰电话的问题,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惩处了一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金融公司、装修公司、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循线打掉多个电话推广犯罪团伙。
另据介绍,2020年以来,公安部每年组织“净网”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累计侦破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名,查获手机黑卡3000余万张、网络黑号3亿余个,近3年来破获案件数量和抓获人数连续突破新高,打击力度和打击成果空前。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在会上表示,2021年和2022年,公安机关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数同比均快速上升。此类案件涉及的领域也愈发广泛,覆盖政府、医疗、教育、房地产、物流、电商等多个行业。同时,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滋生出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抢号抢票、网络水军、“人肉搜索”、“呼死你”、“薅羊毛”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灰产业。
另针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手法,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警务技术二级总监黄小苏表示,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数据主要有六种手法:一是利用“地推”、假冒身份等手法骗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线上和线下盗取公民个人信息,三是“内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四是APP、机顶盒、手机等供应链厂商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五是收买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六是加工变造公民个人信息。
人脸识别技术与AI换脸已成为当下国家整治重点。8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及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征求意见稿》规定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
另外,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对获取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泄露或者对外提供。宾馆、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征求意见稿》指出,个人自愿选择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应当确保个人充分知情并在个人主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验证过程中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音或者文字等方式即时明确提示身份验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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